中国人民大学北美校友会
中国人民大学南加州校友会
关于组织整合的联合声明
(2026年10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大学海外校友组织建设,完善北美地区校友工作体系,更好地服务广大校友、服务母校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北美校友会与中国人民大学南加州校友会经友好协商,就组织整合及未来发展达成一致,联合声明如下:
中国人民大学北美校友会于2015年6月在美国特拉华州登记注册,2018年3月获得美国国税局501(c)(3)免税资格,运营总部位于纽约市,成员网络遍及美国和加拿大主要城市。多年来,北美校友会致力于搭建校友联络、资源共享和事业互助的平台,并通过北美明德论坛、亦师亦友等品牌项目,为校友交流与发展提供持续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南加州校友会起源于本世纪初,长期服务于洛杉矶及南加州地区人大校友,积极组织活动、促进交流,在南加州人大校友群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来,南加州校友会与北美校友会及其他地区校友组织保持着良好的交流与合作。
随着北美地区人大校友组织体系不断完善,以及南加州校友对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进一步需求,南加州校友会近日正式向北美校友会提出申请,希望加入北美校友会组织体系。
2026年9月30日,北美校友会理事会召开会议,对南加州校友会的申请进行审议,一致通过决议,同意接受南加州校友会的申请。自2026年10月1日起,中国人民大学南加州校友会正式并入中国人民大学北美校友会,并更名为“中国人民大学北美校友会洛杉矶分会”。
洛杉矶分会作为北美校友会在南加州地区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在延续南加州校友会历史与校友情谊的基础上,分会将逐步纳入北美校友会统一的组织体系,并在法律架构、财务管理、品牌项目和人事机制等方面实现协调统一:
一、法律架构统一。洛杉矶分会将依托北美校友会现有的501(c)(3)非营利组织法律架构开展相关工作。通过统一的法律主体和组织架构,使南加州校友工作拥有更加规范、稳定的法律基础,在依法开展活动、接受社会支持、服务校友等方面获得相应的法律保障。
二、财务管理统一。洛杉矶分会的财务收支纳入北美校友会统一财务管理体系。除明确指定用途的定向捐赠外,分会其他收入和支出均按照北美校友会统一的财务制度进行预算、审批和管理,确保校友组织财务规范、透明、有序。
三、品牌项目统一。北美校友会现有的品牌项目,包括“北美明德论坛”“亦师亦友”等,将逐步向南加州地区延伸和落地。北美校友会将结合南加州地区特点,为洛杉矶分会提供品牌、资源、项目和活动方面的支持,推动当地校友活动进一步实现品牌化、体系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南加州校友提供更加丰富和持续的交流平台。
四、人事机制统一。合并后,洛杉矶分会会长、秘书长实行当地校友举荐、北美校友会任命的机制;其他职务由分会会长提名,经北美校友会批准后任职。这一机制既充分尊重南加州校友的主体地位和地域特点,确保分会主要负责人来自当地、了解当地、服务当地,又保证分会与北美校友会在组织架构、发展方向和管理机制上的一致性。
双方认为,此次组织整合是南加州人大校友组织发展进程中的一次重要调整,也是北美校友会进一步完善区域组织体系的重要一步。
对于南加州校友会多年来积累的校友情谊、服务传统和活动基础,北美校友会将予以充分尊重和延续。加入北美校友会后,洛杉矶分会将在新的组织架构下继续服务南加州校友,凝聚校友力量,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友活动,并进一步加强与母校及北美各地区校友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北美校友会也将以此次组织整合为契机,推动南加州地区人大校友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凝聚全球人大校友力量、服务母校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特此声明。

